引以为戒!又有3人因污染环境案被拘!
发布时间:2020-03-16 已有971人阅读
  近日,邢台平乡县公安局环保专班按照局党委要求,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展开凌厉攻势,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三起污染环境案,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案件回顾

  郑某某无治污设施私自生产案
  郑某某,男,汉族,平乡县前进村人,其在平乡县前进社区自家院内厂房内开设注塑加工厂。2020年3月1日郑某某工厂系散乱污企业,被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封停,2020年3月10日,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平乡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郑某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下,无治污设施私自复工生产,2020年3月1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行政拘留10日。
  骆某秒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案
  骆某秒,男,汉族,平乡县北后村人,其在平乡县北后村东北角,自家院内厂房内开设喷塑加工厂。2020年3月7日,平乡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骆某秒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下,无治污设施私自复工生产,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2020年3月9日移交平乡县公安局县城分局,2020年3月1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行政拘留10日。
  齐某某在自家院内私自排放污染物案
  齐某某,男,平乡县中华办霍洪村人,2020年2月28日平乡县环保局同公安局县城分局联合检查时发现齐某某在自家院内进行喷塑作业私自排放污染物,经查其无任何手续。2月29日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民警提醒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请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破坏坏境获益,公安机关将对这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