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整理发现,在“两高”报告中,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内容均占据不轻的分量,并呈现出不少亮点。
最高法:聚焦重点难点,完善机构体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8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3件。
在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方面,依法审理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案件,助力蓝天保卫战;积极构建区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助力碧水保卫战;依法审理土壤污染案件,积极探索适用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土壤修复方式,助力净土保卫战。
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方面,2019年2月,“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和5个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发布,探索适用禁止令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正式发布,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并明确将“修复效果后评估费用”纳入修复费用范围。
在跨区域司法协作方面,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南京、兰州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长江经济带“11+1”省市落实框架协议,开创区域司法协作新模式,目前,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黄河流域加强相关法院司法协作,河南省首个跨省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在全国率先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域协作模式。
最高检:攻坚持续发力,协作不断深入
在梳理回顾去年的工作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墨颇多。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同比上升20.4%。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16.7%。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在流域协作方面,深化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协作,促进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环境治理难题,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336件7084人,同比分别增长44.39%和43.05%;提起公诉12504件22310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20.26%。
在跨境协作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承办3期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班。
此外,近年来,中越边境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跨境河流污染、界河两岸林业资源受损等现象。经中越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2019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与越南边境4省检察机关召开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协同保护座谈会,商讨合作计划。